常見問題

Q&A

一、關於實施計畫之提問

Q1. 實施計畫內提及書面資料的第一部份有通識教育相關經歷及成就證明文件等影本,但其後備註通識教育相關經歷及成就證明文件等影本,各推薦學校請自行檢核,不需隨申請資料檢附。經本部初審通過進入複審之候選人再予提供,本部將另行通知等敘述,請問這樣申請資料須檢附嗎?

A1. 通識教育相關經歷及成就證明文件,各推薦學校請自行檢核,不需隨申請資料檢附,經本部初審通過進入複審之候選人再予提供,本部將另行通知。

 

Q2. 若學校只推薦1人參與獎項遴選,也需附上校內推薦會議文件嗎?

A2. 是。

 

Q3. 每間學校可推薦1至2名教師參與遴選,獲獎的教師可以是同一間學校的教師嗎?

A3. 應由評選小組委員決定,實施計畫與要點中並無硬性規定。

 

Q4. 開授共同科目的教師也可以參與本獎項之遴選嗎?

A4. 可以(不包括軍訓課程與體育課程)。

 

Q5. 合聘教師、專案教師亦得以參與本獎項之遴選嗎?

A5. 凡屬該校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學人員、約聘教師)、兼任教師皆可參與遴選。

 

Q6. 候選教師資格是否僅授課6學期即可,不必連續授課?

A6. 6年內(自106學年度第1學期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應有開設學校認定之通識課程至少6學期以上之經歷(含寒暑假課程),且2年內曾開設通識課程(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至111學年度第2學期),毋須連續。但不能只教授微學分通識課程,應至少教授一門非微學分之通識課程。

 

Q7. 推選教師若在不同學校開設課程加起來至少6學期以上(但為該推薦學校專兼任師資),符合遴選資格嗎?

A7. 可以。

 

Q8. 線上報名之加入會員的帳號等,層級是否有一定的規定。

A8. 無。

 

Q9. 完成線上報名之後還需寄送紙本資料嗎?

A9. 不必寄送紙本資料,將報名資料副本pdf檔寄至承辦單位電子信箱(11thdaget@gmail.com),報名程序始為完成。

 

Q10. 候選人開設之通識課程必修或是選修均可嗎?

A10. 均可。

 

Q11. 關於應繳交資料中之校內推薦會議文件須附上完整的會議紀錄嗎?

A11. 需要附上完整會議紀錄及出席簽到表。

 

Q12. 推薦候選人前的校內會議是否有規定層級標準?

A12. 並無限制,僅需由校內辦理且附上會議記錄做書面資料附件即可。

 

Q13. 欲推薦教師於報名當學期休假,是否仍可參加遴選?

A13. 可以,實施計畫所稱“自106學年度第1學期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止應有開設學校認定之通識課程至少6學期(含寒暑假課程)以上之經歷”,非指應包含112年第1學期。

 

Q14. 是否要6年內每學期都有開通識課程才能推薦?

A14. 依據實施計畫所述,僅需在該校開滿6學期以上通識課程方可推薦,不需每學期都有開課。

 

Q15. 教師需開設通識課程6學期以上是指從106年度開始計算?

A15. 是,教師開設通識課程6學期以上,依照實施計畫,從106年度第2學期開始計算。

 

Q16. 退休教師可否推薦?

A16. 並無限制,只要滿足資格皆可推薦。

 

Q17. 學校內部程序要求的層級或程序,及是否需三級三審?

A17. 循校內程序辦理即可,不一定要教務、課務會議,也不用三級三審。如無相關規定,可以上簽呈報請長官同意。

 

Q18.先前有收到教育部來函通知本校推薦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推薦,但我今天上網註冊後發現本校尚未取得帳號,想請問如何取得本校登入帳號。                        

A18.請依教育部公文中第五點,將貴校聯絡人資訊(姓名、任職單位、職稱、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回函教育部以利配發申請帳號作業及後續聯絡。

 

Q19.網站無法上傳多個檔案,若本校推薦兩位教師,在上傳資料時,是否需要將兩位候選人的資料彙整成一個PDF檔?

A19.有兩種做法。您可以將兩位老師的資料合併成一個檔案上傳,或者分兩筆申請(即會有兩個申請號碼 例如5901、5902)依您作業方便為主。如果選擇兩筆申請的話,基本資料填寫部分請兩筆都填寫推薦人數2並填兩位老師的基本資料

 

Q20本校候選人資料檔案過大,無法以email 傳送,可否提供雲端硬碟供您下載呢?

A20 如因檔案過大可以以雲端硬碟連結方式提供。

 

二、關於附表之提問

Q1. <附表1>之學校推薦公函,學校得另檢附推薦函,請問是否有一定的格式?又執筆者或核章者是否有一定層級之規定?

A1.   加蓋學校印信處須為學校大章。

 

Q2. <附表2>曾開設通識課程之學期數總計,如何填寫?

A2.

一. 請填寫自哪一個學期開始開設通識課程,迄今曾開設幾個學期的通識課程,例如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開授通識課程,迄今曾開設6個學期的通識課程,填為:

1.自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開設通識課程

2.迄今曾開設 6 學期通識課程

二. 若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通識課,請將112學年度第2學期計入。

 

Q3. <附表2>之相關學術代表作,除羅列出之外,是否須附實體著作?又所列著作是否僅能限制5篇?

A3.

一、無須附實體著作。

二、請於<附表2>相關學術代表作欄位中,以條列方式,填寫資料名稱與公開發表資訊,例如出版社、出版日期等。

 

Q4. <附表2>之相關學術表作是否有近6年之限制?

A4. 並無以近6年為限。

 

Q5. <附表3>之候選人6年內開設之全數通識課程之學生成績評量暨教學滿意度概況,因特殊原因,候選教師無法提供完整之6年內教學滿意度概況,應如何處理?

A5. 請附上原因說明為何無法提供。

 

Q6. <附表3>中「開班班級總數」若開設2班以上,在「全部開班班級學生平均成績」須分別填上個別班級之平均成績嗎?抑或填上2班加總再除以2的平均成績即可?

A6. 填上加總再除以2的平均成績即可。

 

Q7. <附表3>之教學滿意度概況,校方核章之單位為何?

A7. 學校大章、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等相關業務單位皆可。

 

三、其他提問

Q1. 前幾屆未能通過程序審查申請者,因為什麼原因不通過?

A1. 原因舉例如下:

1. 資料未於期限內上傳送達

2. 開設通識課程未滿6學期

3. 無校內推薦會議文件

4. 附表3未填寫學生成績

程序審查依「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要點」 暨「教育部第11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實施計畫」相關規定辦理,以上僅列出以往年度本獎項申請者未通過程序審查之原因,未列出但違反前揭要點或實施計畫規定者,亦於程序審查淘汰。本屆無須寄送紙本資料,但須將報名資料副本pdf檔寄至承辦單位電子信箱(11thdaget@gmail.com),報名程序始為完成。

 

Q2. 推薦之候選人於上屆入選但未獲獎,能否於本屆重新推薦?

A2. 可以,僅限定獲獎人不得再推薦,其他皆可受理。

 

Q3. 本次開放兼職教師亦可報名。由於兼職教師屬性相當多元,是否需要教師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A3. 不需要,審查是以通識教育品質為主,不設限其他資格

 

Q4. 線上登錄部分是由候選人自行申請或由校方申請?

A4. 線上登錄部分請由學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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